衣物防曬係數(UPF)是防曬衣物的標示方式。台灣尚無公定的防曬衣物的標準測定方法,目前國內產品可能是依照美國、中國、歐洲、紐澳、與日本的標準來標示。相同UPF數值時,防曬能力高低分別是美>中、歐>紐澳日。
防曬乳液/油雖然效果好,但往往要每兩個小時補擦一次,擦起難免會造成黏膩或刺激的問題,長期用下來也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如果有一部分能靠衣物來取代,就會省下很多麻煩。也因此皮膚癌盛行率高的紐澳等國早在1996年率先將衣物防曬的能力標準化,制訂了紫外光保護因子(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 UPF)的指標,讓民眾在選購衣物防曬時有科學化的標準可參考。(1)
什麼是衣物防曬係數(UPF)?
衣物防曬係數(UPF)其實跟防曬乳液/油標示的防曬係數(Sun Protection Factor, SPF)在字面上相當類似,只是U(Ultraviolet)是指紫外光,S(Sun)是指日光。(1)
UPF與SPF光看名稱會覺得很像,但從定義來看,兩者規範的產品與阻隔的波長範圍大不相同:SPF是指防曬乳液/油阻隔紫外光B(280-320nm)的能力;UPF則是指衣物阻隔紫外光B與A(320-400nm)的能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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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中的「S」是Sun(日光)的意思,但只管到紫外光B的阻絕能力;UPF中的「U」是Ultraviolet(紫外光),包含對紫外光A與B的阻絕能力。 |
衣物防曬係數(UPF)如何測定?
如果衣物防曬係數(UPF)數值為50,意味著過去可能曬太陽10分鐘皮膚會發紅,穿了這件衣服要曬到500分鐘才會發紅。
UPF的測定是這樣進行的:如果穿著防曬衣物前照了N分鐘會發紅,穿了要照M分鐘才會發紅。衣物的防曬係數就是M/N(M除以N,如下圖)。(1)
這樣看來,UPF的定義跟防曬乳液/油的SPF相當類似,都是一個倍數的概念(可參考筆者寫的防曬係數SPF的意義與迷思)。考量過去SPF只定義紫外光B,後來發現紫外光A對人體也有不良影響,也需要適度阻隔,因此最後還得另外制定一套針對紫外光A的防護力標準,徒增困擾。因此當時制定UPF標準時就直接將紫外光A與B一同考慮在內。
不過位於南半球的紐西蘭與澳洲在1996年時率先以墨爾本每年1月1日的日光強度制定了衣物防曬係數標準之後,北半球的國家卻不太買單,因為整體而言,南半球的紫外光比較強。(大家還記得臭氧層破洞在南極吧!)因此後來北半球國家們也用不同的日光強度(美國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基Albuquerque,每年7月3日)來制定自己的標準(如下表)。(2,3)
台灣目前還沒制定自己的標準,因此目前買得到的防曬產品可能會依照美國、中國、歐盟、紐澳、日本的不同標準來標示。但根據不同的標準,測出的數值會有差異:如果同一塊布料按照各國UPF定義實際測定,就會發現測出來的數值是美國標準最低,中國/歐盟標準次之,紐西蘭/澳洲/日本標準的數值最高。也就是說相同的UPF數值在美國標準下的防曬力較強,在紐西蘭/澳洲/日本標準下的防曬力較弱。(2)
除此之外,目前只有美國標準有考慮到布料的乾濕與拉伸程度,其他各國都只測量乾燥/鬆弛狀態的布料。(2)因此穿著防曬衣物時,最好也要考慮其他會影響防曬能力的因素。
衣物的防曬能力還會受到其他因素影響
就算是UPF數值相同的布料,還可能受到下列因素影響而使防曬能力降低。
- 褪色:由於淺色布料相較於深色布料吸收紫外光能力較差,因此如果衣服穿久了褪色,會降低阻絕紫外光的能力。
- 拉伸:穿太小的衣服導致衣服被撐開,會擴大衣物纖維間的空隙,會使紫外光較容易穿透衣物。
- 沾濕:衣物被汗水、雨水沾濕後,透光性會增加,會使衣物的防曬能力降低。
因此,如要確保衣物的防曬效果,就要盡量挑選深色、寬鬆的衣物,並且要盡可能讓衣物保持乾燥,就可以維持最佳的防曬效果。
參考資料
- https://tainan.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31916951386.PDF
- http://myyj.168tex.com/2016/07/11/818918.html(各國UPF定義)
- https://read01.com/nxaDEN.html#.W18cYdIz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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