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30, 2017

水晶肥皂就是洗衣皂,台大皮膚部醫師推薦用水晶肥皂洗身體是謠言!

水晶肥皂就是洗衣皂(laundry soap ),而非清洗皮膚用!新版水晶肥皂包裝也已經拿掉護膚(skin care)字樣,請大家別再腦補了!


從筆者進入台大皮膚部以來,就一直聽說一個說法,說台大皮膚部的醫師只推薦兩種東西:『凡士林與南僑水晶肥皂』...



貨真價實的網路謠言


後來一直到筆者當完總醫師升任主治醫師,到台大新竹/竹東分院服務,後來又跑到國泰醫院,大概可以確定凡士林深受推崇是真的(可參考筆
者寫的:還用抗生素藥膏擦皮膚外科傷口?你可能浪費錢卻換來更多問題!)。但水晶肥皂的部分,問了所有資深的老師,發現當時確實有位大家崇敬的老師有提及水晶肥皂,只是...


老師的本意是:「我們全身的皮膚都一樣,只要有皂性的東西拿來洗都可能會傷害皮膚,不是說它標榜很貴很好的洗面乳拿來洗臉就能多洗幾次,你洗多了一樣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反之,如果你能夠少用肥皂、清潔劑,又能用清水沖乾淨,不要殘留在皮膚上,基本上用什麼皂差別不大,就算用水晶肥皂洗臉也可以...」。(參1)


此外,這位老師最多也只會對「青春期臉部非常非常油的病人」提到水晶肥皂洗臉這個選項。如果不是臉極油的人也不會建議這麼做。該怎麼選擇因人而異,視不同膚質決定清潔用品的種類。(參2)



由此可知,老師只是要強調過度清潔就會傷皮膚,除非臉部真的非常油,需要超強去油力才把水晶肥皂列入考慮。只是有人將老師的論點斷章取義,過度引申變成網路謠言。最起碼現在台大皮膚部不會叫病人水晶肥皂來洗澡。


這個謠言演變到最後衍生出很多變體。據說有個人還上電視向大家鼓吹這個說法,甚至有人說『水晶肥皂看起來咖啡色的成分是某些珍貴藥材』。這實在太扯了!



水晶肥皂並非用來洗身體的香皂,也不可能含有藥材!

根據經濟部的『商品標示法』第十條,產品與衛生安全有關,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其他應注意事項果水晶肥皂是用來洗身體(用於人體)或是含有藥材,依法就要標明用於皮膚、如何使用與保存等事項。但包裝上顯然沒有這些資訊,所以水晶肥皂並非用來洗身體的香皂,也不可能含有藥材。


另外根據台灣的化妝品衛生條例第三條,化妝品分為十五類,一般洗澡用的肥皂(香皂)屬於第十五類,歸衛福部(衛生署)管。不拿來洗身體髮膚的肥皂則歸到清潔劑,歸經濟部商業司管。如果去查水晶肥皂的資料,在衛福部網頁查不到,倒是在經濟部的網頁查到了(參3)。由此可知水晶肥皂絕對不是洗澡用的肥皂。如果是,就應該改由衛福部食藥署來管。




水晶肥皂是否適合皮膚?

水晶肥皂的酸鹼值,可以看一下5047's Cosmetics Blog(參4,http://l5047.pixnet.net/blog/post/101512997?comment_page=3),根據他的測試,pH值至少11(很鹼)。以目前洗澡用肥皂的平均pH值大約10,還是比較偏鹼的產品。對照皮膚正常的酸鹼值偏酸(pH=4-6),這實在太鹼,絕對會影響正常皮膚屏障的恆定、抗菌能力、與角質層的緊密度。相較於合成清潔劑或其他相對較不鹼的肥皂,使用過度的情況下更容易產生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irritant contact dermatitis)(參5)。

有些人會說他用水晶肥皂洗也沒問題,這是因為皮膚特油的人或是健康的人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耐受性與修護能力,但遇到皮膚有問題的人就會衍生一些問題。在筆者的門診,三不五時會看到一些病人(包括我太太),用水晶肥皂洗了幾天之後,跑來說皮膚很乾很癢,例如下列案例。



這種在皮膚科學上叫做缺脂性/乾燥性皮膚炎(asteatotic/xerotic dermatitis),皮膚會出現乾、粗、裂、癢的症狀,往往會先出現在小腿前側(脛骨前)。如果遇到洗淨力太強/太鹼的清潔劑,就很容易出現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

總之,水晶肥皂只適合洗衣服,並不適合作為一般皮膚的清洗,不當使用也會增加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的風險。新版水晶肥皂包裝已經從善如流,拿掉護膚(skin care)字樣,回歸到真正的洗衣皂,值得肯定。也請大家別再腦補了!



參考資料

1.  台大皮膚部的師長引述前輩的論點。

2.  http://www.skindoctor.com.tw/news/news_03.aspx?ArticleID=242 (輕鬆美膚皮膚科診所網頁)。

3. 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home/TextSearch.aspx?menu_id=1443&cx=011758373855521360552%3al21b1448anu&mode=3&q=%E5%8D%97%E5%83%91%E6%B0%B4%E6%99%B6%E8%82%A5%E7%9A%82 (經濟部網頁)

4. http://l5047.pixnet.net/blog/post/101512997?comment_page=3 (5047的blog,最早開始破除水晶肥皂謠言的先驅)

5. Acta Derm Venereol. 2013 May;93(3):261-7. doi: 10.2340/00015555-1531.Skin pH: from basic science to basic skin care. (關於皮膚酸鹼度與洗潔精的學術文獻)

6. 經幾位師長補充,筆者重新纂寫了本文,2017年7月30日原文的兩段文字轉貼於此供大家比較:

後來一直到筆者當完總醫師升任主治醫師,到台大新竹/竹東分院服務,後來又跑到國泰醫院,大概可以確定凡士林深受推崇是真的(可參考筆者寫的:還用抗生素藥膏擦皮膚外科傷口?你可能浪費錢卻換來更多問題!)。但水晶肥皂的部分,問了所有資深的老師,也沒人知道這件事情的始末,顯然這是標準的網路謠言。最起碼現在台大皮膚部絕不會叫病人拿水晶肥皂來洗澡。


可能的謠言來源,筆者不負責地推測是台灣醫界『言必稱台大』的習性所致。最好的例子就像筆者雖然目前在國泰醫院專任好幾年了,遇到這件事情還是要提一下過去在台大醫院服務多年的往事,彷彿是『一日台大,終生台大』。同理,許多醫師就算只是去台大醫院沾個醬油,哪怕只有一兩個星期的代訓過程,都可以直接寫個『台大XX部研究醫師』。最後台大醫院就成了所有醫界言論(謠言?)的發源地。


Sunday, July 23, 2017

[警世片]雄性禿治療準則:時間就是髮量!延遲用藥,難以逆轉!

時間就是髮量!越早用藥治療雄性禿(androgenetic alopecia),保住的頭髮顯然越多。



許多人來找筆者看雄性禿,聽到筆者建議趕快吃藥(finasteride/dutasteride)或擦藥(minoxidil),立刻像在桌上看到飯匙倩一樣倒彈一步。雖然經過筆者引經據典,權衡利害之後,多數人好像漸漸可以接受,但不少病人仍會說:「我現在還年輕,_____________(請自行填空),既然你說這藥很有效,我想等以後嚴重點再開始吃...」


這樣的論調乍聽之下言之成理,但實務上卻會讓髮量真的一去不復返。大概我們生活中看了太多從落後狀態急起直追,最後逆轉勝的勵志故事,才讓很多人以為晚點開始還是有機會「超英趕美,並駕齊驅」,達到跟早治療的病人相同的程度。不幸的是,勵志故事不等於雄性禿的故事,皮膚科醫師很早就發現:晚治療的人似乎永遠追不上早治療的人...

逆轉勝並不存在!延遲用藥,勝負早已決定!

2011年就有皮膚科醫師報告治療一對雙胞胎兄弟治療雄性禿的故事:

有一對同卵雙胞胎兄弟,兩人都有雄性禿(而且基因與嚴重度相等),弟弟後來聽了皮膚科醫師的話開始吃柔沛,果然長了很多頭髮,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當然故事沒那麼早結束。

吃了一年後,哥哥看到弟弟長很多頭髮,非常心動,也決定拋開疑慮開始服藥,果然也長了很多頭髮,從此也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大概又過了兩三年,該長的頭髮也長得差不多了。醫師卻發現弟弟的頭髮明顯還是比哥哥多,顯然後來不管吃再久,兩個人還是有相當明顯的差距。


後續的大規模研究也得到類似結論

單一個案報告或許說服力不夠,但2015年日本發表的大規模研究也得到相同的結論。這個研究收了801名雄性禿的病人,每天1mg finasteride 1mg(柔沛)吃了五年。最後發現雖然99.4%的病人都有效,但小於40歲第四期之前的的病人治療效果明顯較好。



由此可知,為了保住最多頭髮,應該立即、馬上、即刻、立馬開始治療。神經科常說中風的時候「時間就是腦子!(Time is brain!)」。心血管科常說心肌梗塞的時候「時間就是心肌!(Time is muscle!)」。皮膚科也不例外,治療雄性禿的時候,「時間就是髮量!(Time is hair!)」。既然如此,您怎麼還不趕快開始治療?



如果已經輸在起跑點,應該怎麼辦?

雖然用藥可以讓部分已經變細變軟(miniaturization)的頭髮恢復,但有些部位太晚吃藥還是長不回來,此時就要考慮植髮增加第二種藥物才有機會突破困境。只是權衡花費與效果,還是早點接受藥物治療效益最高

用藥之後還是長不出的部位(例如前額髮線)可以用植髮來彌補。

況且根據筆者從事植髮的經驗,還是建議病友就算要考慮植髮,也要有足夠材料(您的頭髮)可用。倘若要植的面積太大,剩餘的頭髮太少,有時還是補不起來。這時候不妨先吃一兩年藥讓部分變細的頭髮回復,可大幅度增加植髮的品質,並減少植髮的花費。
鄭煜彬醫師20170723 20:39


想知道其他禿髮治療的原則、方法、與成效,歡迎持續追蹤本blog文章。

參考資料

1. Clin Exp Dermatol. 2011 Mar;36(2):204-5. doi: 10.1111/j.1365-2230.2010.03907.x.
Delaying treatment in male-pattern hair loss affects the therapeutic response.
2. J Dermatol. 2015 Jul;42(7):735-8. doi: 10.1111/1346-8138.12890. Epub 2015 Apr 22.
Five-year efficacy of finasteride in 801 Japanese men with androgenetic alopecia.
3. http://www.drskin.com.tw/Articles.asp?AC1_ID=5&BlockName=ArtView&AT_ID=189 筆者的老師:蔡呈芳副教授的網站,旁徵博引,內容無敵豐富。




Saturday, July 22, 2017

異位性皮膚炎:寫給新手父母的圖解察覺指南

異位性皮膚炎(atopic dermatitis)的診斷需合乎搔癢(pruritus)、典型分布(typical distribution)、慢性病程(chronic course)、以及異位性體質(atopic diathesis)等要件。

異位性皮膚炎(atopic dermatitis)是嬰幼兒常見的濕疹之一,在台灣的研究顯示台灣人有6.7%有異位型皮膚炎,嬰幼兒得到這種病的比例又更高,可以從8%-20%(參1)。既然這樣,早點察覺這種疾病,給予適當治療是最重要的事。

過去皮膚科的教科書都會教大家異位性皮膚炎的診斷要件包括搔癢(pruritus)、典型分布(typical distribution)、慢性病程(chronic course)、以及異位性體質(atopic diathesis)


異位性體質包括食物過敏(年幼時)、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或氣喘,有其一就可能是異位性體質。此外也和父母的遺傳有關,可以間接從父母狀況來猜測一般如果父母其中一人有異位性體質,小孩有50%的機會有異位性體質;如果兩人都有,小孩有80%的機會異位性體質。


異位性皮膚炎的診斷要件雖好,但對於大部分民眾與家長而言實在太文言了。因此筆者試圖用大家能懂的方式來說明察覺哪些徵兆時要考慮異位性皮膚炎。


嬰兒(<1歲,infant)的察覺指南


異位性皮膚炎出現的時間可以早到2到3個月大,但3個月之前一定要另外考慮脂漏性皮膚炎。

異位性皮膚炎在嬰兒身上變容易出現(下圖):

  • 好發於頭皮、臉部(尤其臉頰)或其他易受摩擦的部位,例如手肘與膝蓋=「典型分布」 
  • 乾燥、脫屑、會癢的皮疹,也可能會起水泡、流湯或結痂 
  • 病人會磨蹭其他物品或睡不好(搔癢) 
  • 出現各種皮膚感染(例如膿痂疹) 


摩擦與異位型皮膚炎的產生有關。由於小朋友爬行的方式變化很大(請看強者我學長:小兒科專科楊為傑醫師寫的這篇),因此除了頭臉比較固定會發之外,其他部位會因人而異。並非所有嬰兒都用膝蓋與手肘爬行,意味著這些地方也不一定會發病。

跟脂漏性皮膚炎的差異可以看尿布包覆處病程、與皮膚皮屑質地


孩童(1歲~青春期,children)的察覺指南


異位性皮膚炎在孩童身上容易出現(下圖):

  • 好發於全身皺摺處(肘窩/膝窩/屁股/小腿/脖子/手腕/腳踝)等處=「典型分布」 
  • 皮疹會癢、會脫屑 
  • 慢性的皮疹還會出現 

  1. 持續的搔癢 
  2. 凸起的毛囊,像不會消的雞皮疙瘩 
  3. 膚色變黑或變白(發炎後色素沉澱/脫失) 
  4. 皮膚變厚、像皮革一樣(乾、粗、厚) 
  5. 長出一顆顆結節 

一歲之後的小孩幾乎都不會再出現脂漏性皮膚炎,因此只要一直抓癢,排除疥瘡、接觸性皮膚炎、黴菌感染等搔癢因素,就要懷疑是異位性皮膚炎。

當然,本文無法取代真正皮膚科醫師的臨床診斷。如果觀察到上述徵象或小孩有表現/說出上述症狀,建議要找皮膚科醫師確診與治療。未來筆者會再進一步介紹異位性皮膚炎的治療與一些新發現。




想知道其他異位性皮膚炎治療的原則、方法、與成效,歡迎持續追蹤本blog文章。

參考資料

1. 台北市醫師公會,2012年56卷第二期,52-55頁
2. https://www.aad.org/public/diseases/eczema/atopic-dermatitis#symptoms
3. Fitzpatrick's Dermatology in General Medicine, 8th Edition. 
4. Dermatology(Bolognia), 3r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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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9, 2017

台大皮膚部/國泰皮膚科Clinical Patterns in Dermatology(14) Lymphoproliferative Diseases and Related Disorders(1) 2.0

國泰醫院皮膚科/台大醫院皮膚部 鄭煜彬醫師 製作
時間:2017/07/15(六)14:00-17:00 
地點:台大醫院東址15A皮膚部會議室與Z
OOM 網路會議(ID 874-415-744
歡迎各界先進同好蒞臨指教!


本次承蒙顏藝國際贊助,有五十名網路會議的名額,應該不會發生前次太擠的問題。
個人會議ID:874-415-744
個人會議網址:
https://zoom.us/meeting/register/7c88fd9887bdc4cd7c24e00bf0acd2b8 (請先登錄,以便主辦單位統計人數)
為避免影響收音品質,會直接關閉參加者的麥克風,等課程結束再讓大家發問。
謝謝大家,謝謝皮膚科醫學會王莉芳理事長、國泰皮膚科紀秀華主任、與顏藝國際贊助Zoom流量!

Saturday, July 8, 2017

洗劑(lotion)就是「藥液」、「藥水」的意思,請衛福部別再堅持會讓民眾誤解的譯名了!

洗劑(lotion)是用來塗抹皮膚的含藥的濃稠溶液或懸浮液,應該當作「藥液」或「藥水」來理解。


每日上演的荒謬劇場


「醫生啊!你上次開的藥完全沒用。我用了一個星期,頭還是很癢!」病人剛坐下,就一直抱怨藥沒有效。

筆者撥了一下病人的頭髮,發現跟上週狀況相比真的沒什麼改善。可是開給病人的藥水已經是台大竹東分院院藥局裡對頭皮脂漏性皮膚炎最有效的藥了。

「那你怎麼擦藥?」根據經驗,這種藥不太可能完全沒效,除非使用方法有誤...

「就拿來洗頭啊!結果洗沒兩次就沒了、又沒效、又洗不乾淨!」病人說道。

「這是藥水,怎麼可以洗掉?」

「這瓶子上面就寫『洗劑』啊!『洗劑』不是拿來洗頭的嗎?」


上面是筆者的門診中三不五時就會上演的荒謬劇場:開給病人藥水擦頭皮,應該要留在皮膚上,但病人卻當成要洗掉。這不能怪病人,是因為這個藥水的名稱「洗劑(lotion)」實在太容易讓人誤解了



浪費了一大堆藥水之後,某天筆者終於忍不住了,直接找藥廠的業代來問:

「你們的藥很好,但能不能把『洗劑』兩個字改成『藥水』『藥液』之類的?不然病人一天到晚拿來當洗髮精用,還抱怨沒效又沒泡泡!」

「這確實有醫師反應過,但是衛福部就明定這類藥品就要命名為『洗劑』,我們也無法違反命令。業代面有難色地說。

於是筆者上網查了一下衛福部食藥署的網頁,發現真的所有這類藥水都只能叫做「洗劑」。(參1)

像是軍中常用的美膚可樂洗劑(痱子膏)、大家常開的剋疥寧洗劑(殺疥蟲用),本質上都是擦皮膚的藥水,都常被病人拿來當洗潔劑用。

一般民眾與Google認知的「洗劑」定義


如果各位到google上查「洗劑」兩個字,可以看到:
  • 衛福部定義的「洗劑(lotion)」:含藥的乳液(emulsion)或懸浮液(suspension),用來塗抹皮膚。這類條文只佔了不到兩成的搜尋結果。
  • 大眾覺得的「洗劑」:清潔劑、清洗劑、助洗劑、洗潔劑、洗滌劑的意思。這類條文佔了八成以上。
難怪一天到晚都有病人把當作藥水用的「洗劑」當作洗髮精、沐浴乳跟水一起洗掉了,還嫌用起來沒有泡沫。

「Lotion」的合理翻譯應為「乳液」、「藥液」或「藥水」

目前醫學上用「lotion」來定義用來塗抹皮膚的濃稠含藥乳液(emulsion)或懸浮液(suspension),用來塗抹皮膚,從頭到尾都沒提到洗滌。(參2)(大家可以在google打上"lotion",跑出來的定義是"a thick, smooth liquid preparation designed to be applied to the skin for medicinal or cosmetic purposes.")

中文一直將「lotion」翻譯成「洗劑」,顯然跟「洗」無關,歷史緣由也已不可考。由於病人不可能用藥前還去研讀醫學教科書,健康教育課本也沒教這個名詞的真義,導致民眾的理解跟真正意涵出現明顯的落差。

依照「lotion」代表的藥品實況(用來塗抹而非洗滌),「乳液」、「藥液」或「藥水」才是比較合乎大眾理解的譯名。但衛福部食藥署一直堅持用「洗劑」這個容易混淆的譯名,最後就是連自己人都搞混。例如真的用來洗滌的柔倍絲洗髮精(Clobex Shampoo)這類藥品,應該翻譯成「洗髮精」就好,但卻翻成「洗劑」,依照「洗劑(lotion)」定義是塗抹上去就不需洗掉,顯然與事實不符



這樣抱殘守闕的結果,最後就讓民眾都把塗抹用的「乳液」、「藥液」、「藥水」與洗澡用的「洗潔劑」、「洗滌劑」混為一談,都成了好像可以拿來洗身體的「洗劑」。如此深不可測的「中文化」不會比較有學問,反而造成更多醫病溝通上的誤解。很多人一直追求醫療文書中文化,但像這樣的中文化,還真令人不敢恭維。

謹以此文,哀悼無數被洗進下水道的健保藥品。


參考資料

1. https://www.fda.gov.tw/TC/searchin.aspx?q=%E6%B4%97%E5%8A%91 衛福部食藥署網頁。
2. Fitzpatrick's Dermatology in General Medicine, 7th Edition, p. 2648 (Suspensions(lotions) & Shaking lo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