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肥皂就是洗衣皂(laundry soap ),而非清洗皮膚用!新版水晶肥皂包裝也已經拿掉護膚(skin care)字樣,請大家別再腦補了!
從筆者進入台大皮膚部以來,就一直聽說一個說法,說台大皮膚部的醫師只推薦兩種東西:『凡士林與南僑水晶肥皂』...
後來一直到筆者當完總醫師升任主治醫師,到台大新竹/竹東分院服務,後來又跑到國泰醫院,大概可以確定凡士林深受推崇是真的(可參考筆者寫的:還用抗生素藥膏擦皮膚外科傷口?你可能浪費錢卻換來更多問題!)。但水晶肥皂的部分,問了所有資深的老師,發現當時確實有位大家崇敬的老師有提及水晶肥皂,只是...
老師的本意是:「我們全身的皮膚都一樣,只要有皂性的東西拿來洗都可能會傷害皮膚,不是說它標榜很貴很好的洗面乳拿來洗臉就能多洗幾次,你洗多了一樣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反之,如果你能夠少用肥皂、清潔劑,又能用清水沖乾淨,不要殘留在皮膚上,基本上用什麼皂差別不大,就算用水晶肥皂洗臉也可以...」。(參1)
此外,這位老師最多也只會對「青春期臉部非常非常油的病人」提到水晶肥皂洗臉這個選項。如果不是臉極油的人也不會建議這麼做。該怎麼選擇因人而異,視不同膚質決定清潔用品的種類。(參2)
由此可知,老師只是要強調過度清潔就會傷皮膚,除非臉部真的非常油,需要超強去油力才把水晶肥皂列入考慮。只是有人將老師的論點斷章取義,過度引申變成網路謠言。最起碼現在台大皮膚部不會叫病人水晶肥皂來洗澡。
這個謠言演變到最後衍生出很多變體。據說有個人還上電視向大家鼓吹這個說法,甚至有人說『水晶肥皂看起來咖啡色的成分是某些珍貴藥材』。這實在太扯了!
另外根據台灣的化妝品衛生條例第三條,化妝品分為十五類,一般洗澡用的肥皂(香皂)屬於第十五類,歸衛福部(衛生署)管。不拿來洗身體髮膚的肥皂則歸到清潔劑,歸經濟部商業司管。如果去查水晶肥皂的資料,在衛福部網頁查不到,倒是在經濟部的網頁查到了(參3)。由此可知水晶肥皂絕對不是洗澡用的肥皂。如果是,就應該改由衛福部食藥署來管。
貨真價實的網路謠言
後來一直到筆者當完總醫師升任主治醫師,到台大新竹/竹東分院服務,後來又跑到國泰醫院,大概可以確定凡士林深受推崇是真的(可參考筆者寫的:還用抗生素藥膏擦皮膚外科傷口?你可能浪費錢卻換來更多問題!)。但水晶肥皂的部分,問了所有資深的老師,發現當時確實有位大家崇敬的老師有提及水晶肥皂,只是...
老師的本意是:「我們全身的皮膚都一樣,只要有皂性的東西拿來洗都可能會傷害皮膚,不是說它標榜很貴很好的洗面乳拿來洗臉就能多洗幾次,你洗多了一樣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反之,如果你能夠少用肥皂、清潔劑,又能用清水沖乾淨,不要殘留在皮膚上,基本上用什麼皂差別不大,就算用水晶肥皂洗臉也可以...」。(參1)
此外,這位老師最多也只會對「青春期臉部非常非常油的病人」提到水晶肥皂洗臉這個選項。如果不是臉極油的人也不會建議這麼做。該怎麼選擇因人而異,視不同膚質決定清潔用品的種類。(參2)
由此可知,老師只是要強調過度清潔就會傷皮膚,除非臉部真的非常油,需要超強去油力才把水晶肥皂列入考慮。只是有人將老師的論點斷章取義,過度引申變成網路謠言。最起碼現在台大皮膚部不會叫病人水晶肥皂來洗澡。
這個謠言演變到最後衍生出很多變體。據說有個人還上電視向大家鼓吹這個說法,甚至有人說『水晶肥皂看起來咖啡色的成分是某些珍貴藥材』。這實在太扯了!
水晶肥皂並非用來洗身體的香皂,也不可能含有藥材!
根據經濟部的『商品標示法』第十條,產品與衛生安全有關,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如果水晶肥皂是用來洗身體(用於人體)或是含有藥材,依法就要標明用於皮膚、如何使用與保存等事項。但包裝上顯然沒有這些資訊,所以水晶肥皂並非用來洗身體的香皂,也不可能含有藥材。另外根據台灣的化妝品衛生條例第三條,化妝品分為十五類,一般洗澡用的肥皂(香皂)屬於第十五類,歸衛福部(衛生署)管。不拿來洗身體髮膚的肥皂則歸到清潔劑,歸經濟部商業司管。如果去查水晶肥皂的資料,在衛福部網頁查不到,倒是在經濟部的網頁查到了(參3)。由此可知水晶肥皂絕對不是洗澡用的肥皂。如果是,就應該改由衛福部食藥署來管。
水晶肥皂的酸鹼值,可以看一下5047's Cosmetics Blog(參4,http://l5047.pixnet.net/blog/post/101512997?comment_page=3),根據他的測試,pH值至少11(很鹼)。以目前洗澡用肥皂的平均pH值大約10,還是比較偏鹼的產品。對照皮膚正常的酸鹼值偏酸(pH=4-6),這實在太鹼,絕對會影響正常皮膚屏障的恆定、抗菌能力、與角質層的緊密度。相較於合成清潔劑或其他相對較不鹼的肥皂,使用過度的情況下更容易產生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irritant contact dermatitis)(參5)。
有些人會說他用水晶肥皂洗也沒問題,這是因為皮膚特油的人或是健康的人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耐受性與修護能力,但遇到皮膚有問題的人就會衍生一些問題。在筆者的門診,三不五時會看到一些病人(包括我太太),用水晶肥皂洗了幾天之後,跑來說皮膚很乾很癢,例如下列案例。
這種在皮膚科學上叫做缺脂性/乾燥性皮膚炎(asteatotic/xerotic dermatitis),皮膚會出現乾、粗、裂、癢的症狀,往往會先出現在小腿前側(脛骨前)。如果遇到洗淨力太強/太鹼的清潔劑,就很容易出現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
總之,水晶肥皂只適合洗衣服,並不適合作為一般皮膚的清洗,不當使用也會增加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的風險。新版水晶肥皂包裝已經從善如流,拿掉護膚(skin care)字樣,回歸到真正的洗衣皂,值得肯定。也請大家別再腦補了!
參考資料
1. 台大皮膚部的師長引述前輩的論點。
2. http://www.skindoctor.com.tw/news/news_03.aspx?ArticleID=242 (輕鬆美膚皮膚科診所網頁)。
3. 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home/TextSearch.aspx?menu_id=1443&cx=011758373855521360552%3al21b1448anu&mode=3&q=%E5%8D%97%E5%83%91%E6%B0%B4%E6%99%B6%E8%82%A5%E7%9A%82 (經濟部網頁)
4. http://l5047.pixnet.net/blog/post/101512997?comment_page=3 (5047的blog,最早開始破除水晶肥皂謠言的先驅)
5. Acta Derm Venereol. 2013 May;93(3):261-7. doi: 10.2340/00015555-1531.Skin pH: from basic science to basic skin care. (關於皮膚酸鹼度與洗潔精的學術文獻)
6. 經幾位師長補充,筆者重新纂寫了本文,2017年7月30日原文的兩段文字轉貼於此供大家比較:
後來一直到筆者當完總醫師升任主治醫師,到台大新竹/竹東分院服務,後來又跑到國泰醫院,大概可以確定凡士林深受推崇是真的(可參考筆者寫的:還用抗生素藥膏擦皮膚外科傷口?你可能浪費錢卻換來更多問題!)。但水晶肥皂的部分,問了所有資深的老師,也沒人知道這件事情的始末,顯然這是標準的網路謠言。最起碼現在台大皮膚部絕不會叫病人拿水晶肥皂來洗澡。
可能的謠言來源,筆者不負責地推測是台灣醫界『言必稱台大』的習性所致。最好的例子就像筆者雖然目前在國泰醫院專任好幾年了,遇到這件事情還是要提一下過去在台大醫院服務多年的往事,彷彿是『一日台大,終生台大』。同理,許多醫師就算只是去台大醫院沾個醬油,哪怕只有一兩個星期的代訓過程,都可以直接寫個『台大XX部研究醫師』。最後台大醫院就成了所有醫界言論(謠言?)的發源地。